12月19日 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市场监管局、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《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》的通知。
按照分类管理原则,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四类进行价格管理。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80%下调为50%,低谷电价下浮比例由原53%扩大为60%。预计政策执行后,浙江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%至1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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